價格指數法(亦稱物價指數法)
價格指數法是基于參照物的成交時間與評估對象的評估基準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引起的價格變動對資產價值的影響,以參照物成交價格為基礎,利用物價變動指數(價格指數)調整參照物成交價從而得到評估對象價值的方法。
其計算公式為:
(1)資產評估價值=參照物成交價格x(1+價格變動指數)。
(5-6)
咨產評估僑值=參照物資產x1+評估基準日同類資產定基價格變動指數
熨廠葉仲0「但-交易價格1+參照物交易日同類資產定基價格變動指數
(5-6-1)
資產評估價值=參照物資產交易價格X參照物交易期日至評估基準日各期(1+環比價格變動指數)乘積
(2)資產評估價值=參照物成交價格x價格指數。
①運用定基指數修正。
如果能夠獲得參照物和評估對象的定基價格指數或定基價格變動指數,價格指數法的數學式可以概括為:
評估基準日資產定基價格指數
參照物交易日資產定基價格指數
②運用環比指數修正。
如果能夠獲得參照物和評估對象的環比價格指數或環比價格變動指數,價格指數法的數學式可以概括為:
資產評估價值=參照物資產交易價格x參照物交易日至評估基準日各期環比價格指數乘積 (5-7-2)
價格指數法一般只運用于評估對象與參照物之間僅有時間因素存在差異的情形,且時間差異不能過長。